2024年廣東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下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來源:廣州市番禺區政府
2024-12-18 09:52:26
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下屬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等相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結合工作實際,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和崗位
共招聘工作人員1名。具體單位、崗位及招聘人數等詳見《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下屬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
非2024年畢業的往屆生,指2023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非在讀人員(含持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國(境)外學歷、學位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港澳居民符合《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和本公告規定的,可報考相關崗位。
三、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和《崗位表》規定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2020〕1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非2024年畢業生;
8.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年齡條件:
1.具有本科學歷的,年齡35周歲以下。
2.具有研究生學歷或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40周歲以下。
3.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45周歲以下。
4.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50周歲以下。
年齡計算以報名首日2024年12月23日為界(以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為例,即要求應聘人員須是1988年12月23日及之后出生,其他的年齡要求以此類推)。
(四)符合《崗位表》中要求的專業名稱及代碼、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工作經歷要求及其他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和專業技術資格,須國家承認。須以《崗位表》要求學歷學位一致的專業報考,專業名稱及代碼按照《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執行,所學專業為目錄中舊專業名稱的,按照對應的現行專業名稱及代碼報考;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舊專業后面注明“部分”的,或按相近專業報考的,須在現場資格復審時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有教務處蓋章)、畢業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經招聘單位認定符合報考要求的,方可參加面試。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網上報名、筆試、現場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12月23日上午9:00時至2024年12月27日下午5:00時。應聘人員登錄廣州番禺人才發展有限公司(網址:http://www.pyrc.com.cn)進行網上報名,按網上報名系統要求上傳證明材料。逾期不接受報名。
2.報名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2)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工作經歷證明(勞動合同或所在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及社保繳費記錄);(3)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相關材料。本公告所要求的證明、證書等材料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
3.資格審查貫穿招考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填寫的報名信息及上傳的證明材料須真實有效,如在招聘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仍參加考試的,該應聘人員本次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聘用資格,造成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
4.資格初審。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進行初審,初審結果將在報名系統直接反饋,不另行通知。應聘人員應及時查看報名系統的審核狀態。如因報名信息填寫不完整、附件材料不全等原因退案的,須在2025年12月30日下午5:00時前完善報名信息并提交,逾期未提交或未按招聘要求提供完整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報名。
5.筆試確認及打印準考證。應聘人員登錄報名系統確認是否參加筆試并打印準考證,具體時間以廣州市番禺區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panyu.gov.cn/,下同)招考信息欄公告為準。未按規定時間進行確認的,視為放棄筆試。
(二)筆試
1.筆試時間: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內容:筆試主要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測試(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申論),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不指定考試用書。
3.開考比例:為確保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筆試設置的開考比例為1:3。通過資格初審人數不足比例的,取消相應崗位數。
4.筆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公布,報考人員屆時可自行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本人成績及是否進入資格復審。
(三)現場資格復審
根據成績高低,在筆試合格的人員中按1:5的比例確定進入現場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達到合格分數線人數進入現場資格復審,現場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方可參加面試。證件(證明)材料不全且不能在規定時間內補齊或與報考條件不符的,現場資格復審不通過。因資格復審不符合招聘條件被取消面試資格的,由招聘單位在同一崗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現場資格復審另行通知,具體時間、地點以廣州市番禺區政府門戶網站公告為準,請應聘人員留意網站公告并保持手機通訊順暢。
(四)面試
1.面試對象。根據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1:5的比例確定(人數不足此比例時,按實際通過資格復審人數確定面試對象),與進入面試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人員同時進入面試。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以廣州市番禺區政府門戶網站公告為準。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2.面試方式。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主要測試綜合分析、組織協調、解決問題等能力要素。
3.成績
(1)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成績于面試當天向應聘人員公布。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列為體檢人員。
(2)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考試綜合成績分數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3)如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則按照面試成績合格者由高至低順序依次確定名次;如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組織綜合成績相同人員重新面試確定體檢人選。
(五)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高低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相關規定實施,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
(六)考察
招聘單位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相關規定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及廉潔自律情況、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檔案的完整性、真實性等情況。
(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通過廣州市番禺區政府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雖有投訴,但經調查不屬實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八)遞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并按照本公告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規定辦理。是否遞補由招聘單位決定。
1.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2.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3.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4.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五、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享受有關政策規定的番禺區事業單位編制人員薪酬待遇。
六、其他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主動將報考意向知會本人現所在單位,并征得現所在單位同意才可報考。因未經所在單位同意而造成不能正常辦理聘用手續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二)應聘人員憑準考證、身份證方可參加考試,如身份證失效、遺失或更換中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申請辦理臨時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證作為入場參加考試的法定身份證明憑證,任何其他證件包括:戶口簿、護照、工作證、駕駛執照、學生證、身份證辦理受理回執、派出所開具的帶有本人照片并加蓋公章的身份證明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證參加考試。
(三)應聘人員已具有的專業技術資格等級高于應聘崗位等級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崗位中標明的崗位等級聘用。
(四)為便于單位管理,非廣州市戶籍應聘人員原則上須在聘用后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五)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違紀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六)本次考試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公告由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相關政策法規處理。
咨詢電話:020-84872887。
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道辦事處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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