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內江隆昌市考(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6人公告
來源:內江人事考試網
2024-12-18 10:04:14
中共隆昌市委組織部 隆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24年公開考(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隆昌市擬公開考(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6名,其中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9名,事業人員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選)調職(崗)位
具體考(選)調職(崗)位詳見附件1、2。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范圍
在內江市范圍內,考(選)調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2相應職(崗)位條件的在編在崗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二)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擁護“兩個確立”,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認可。
3.近三年內年度考核均為稱職或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年度考核除外)。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備本公告考(選)調職(崗)位所需的知識、技能及工作能力,符合職(崗)位要求的報考條件(詳見附件1、2)。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畢業證所載學歷和有效學位證上的學位,應與擬報考職(崗)位的學歷和學位要求相符;專業名稱以畢業證書記載為準。
年齡和工作經歷年限等計算時間截至報名首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定,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對調動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試用期(含任職試用期)未滿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者不得具有《公務員回避規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中明確的相關回避情形。
三、考(選)調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1.報名地點:各職(崗)位報名點詳見《隆昌市2024年公開考調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職位情況表》(附件1)、《隆昌市2024年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2)。符合條件的人員每人限報1個職(崗)位,一經報名并通過審查,其報考職(崗)位不得更改。
2.報名時間:2024年12月18日—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資格審查:現場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考(選)調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主要圍繞報考條件(含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及其他條件)進行,考生參加資格審查須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學歷、學位等職(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有學位要求的同時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1份。
(3)報考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職位需提供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報考事業人員崗位需提供事業人員招聘登記表復印件(復印件需單位簽字蓋章)。
(4)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復印件(復印件需單位簽字蓋章)。
(5)本人親筆簽名的《報名表》1份(詳見附件3)。
(6)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手續(詳見附件4)。
(7)委托報名的需提供考生本人書面委托書(載明委托事項和原因)、委托人與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8)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色證件照片2張。
資格審查貫穿考(選)調工作全過程,考生須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在任何環節發現弄虛作假或隱瞞相關信息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本次考(選)調資格,并視情節輕重,提交相關紀檢監察部門嚴肅處理。
(二)開考比例及職(崗)位調整
筆試開考比例為3:1。報名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崗)位,按比例調減名額或取消該職(崗)位考(選)調計劃。
(三)筆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由中共隆昌市委組織部、隆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1.筆試人員的確定:資格審查合格且所報考職(崗)位達到開考比例的人員參加筆試。
2.筆試時間、地點:具體時間、地點等內容詳見《筆試準考證》。
3.《筆試準考證》的領取:具體時間電話通知,領取地點:隆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管股(隆昌市大西街二段98號錦林大廈六樓,聯系電話:0832-3998608)。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到規定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且責任自負。
4.筆試內容:筆試內容為《行測+申論》的綜合。主要測試考生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公文寫作能力等綜合素質。
5.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考生筆試成績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參加面試。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平均分×80%,筆試有缺考、成績為零分、違紀的考生成績不作為有效成績計算平均分。
(四)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由中共隆昌市委組織部、隆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1.面試人員的確定: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與考(選)調名額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因筆試缺考等原因產生面試人數達不到該職(崗)位考(選)調人數3倍,且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一并確定進入面試)。
2.面試時間、地點:具體時間、地點等內容詳見《面試通知書》。
3.《面試通知書》的領取:具體時間電話通知,領取地點:隆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管股(隆昌市大西街二段98號錦林大廈六樓,聯系電話:0832-3998608)。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到規定地點領取面試通知書的,視為自動放棄,且責任自負。
4.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5分,低于75分者不予進入下一環節。
(五)考察
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5:5的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各考(選)調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考察對象。
考察工作由考(選)調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及行業要求進行,突出政治標準,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走訪、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進行,充分聽取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有關領導、群眾和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機關黨組織的意見,并審核干部人事檔案,對反映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進行核查。考察對象需要報告或者查核個人有關事項、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對在基層一線窗口單位工作的考察對象,注重聽取服務對象的意見。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考(選)調職(崗)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
(六)體檢
體檢由考(選)調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相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
注: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額,有遞補對象的,由中共隆昌市委組織部、隆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規定依次遞補,每個職(崗)位只遞補一次。
(七)集體討論決定
各考(選)調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集體討論確定擬考(選)調人員,并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分別報中共隆昌市委組織部、隆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匯總后統一公示。
(八)公示和轉任(調動)
公示在內江人事考試網、隆昌市人民政府網站上進行,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擬考(選)調人員資格。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轉任(調動),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轉任(調動)。
公示期間或公示后,因考生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轉任或調動手續。
四、其他事項
(一)擬轉任(調動)人員職務職級、專業技術職稱、崗位等級、工資等問題按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二)擬調動事業人員須與選調單位簽訂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聘期未滿的,一律不得調動。
(三)請考生在報考期間務必保持通訊暢通,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四)本次公開考(選)調嚴格按照中央、省、市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進行,落實相關回避制度,紀檢監察部門全過程監督。
(五)本公告由中共隆昌市委組織部、隆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各職(崗)位的具體條件,由公開考(選)調單位負責解釋,聯系方式詳見職(崗)位表。
咨詢電話:
中共隆昌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一股 0832-3991709
隆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管股 0832-3998608
監督電話:
隆昌市紀委監委駐市人大常委會機關紀檢監察組 15928376728
隆昌市紀委監委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 18990586066
附件:
中共隆昌市委組織部 隆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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