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溫州文成縣人民法院招錄司法雇員公告
來源:文成縣人民政府
2024-12-18 13:42:52
文成縣人民法院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司法雇員的公告
根據《浙江法院司法雇員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司法雇員,延長報名時間為2024年12月18日至12月24日。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職責
司法雇員主要協助法官從事庭前準備、案件審理過程中程序性、事務性輔助工作,以及法官交辦的其他審判執行輔助性工作,執行事務及其他綜合類事務。
二、招錄人數
本次司法雇員招錄采取面向社會公開招錄的方式進行,招錄3名,性別不限。
報名人數不足招錄人數2倍的,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開考比例不得等于或低于1:1。若報考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1:3的條件,將核減或取消相應計劃。
三、招錄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
2.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法律專業優先;
3.年滿18周歲,其中本科學歷年齡不得超過35周歲,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不得超過40周歲,時間計算截至報名開始之日。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招錄法院需要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辭退的;
3.因嚴重違紀違法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依據法律法規終身不得從事法律職業的;
6.父母、配偶、子女在擬任職法院轄區內從事律師、司法
審計、司法拍賣等職業的;
7.其他不宜擔任司法雇員情形的。
四、薪酬待遇
司法雇員與經人社部門許可的第三方訂立勞動合同,年薪資待遇按文編辦〔2021〕26號文件規定執行。
五、招錄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24年12月18日—12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文成法院政治部408辦公室。
3.報名方式:報考人員真實、完整填寫《文成法院司法雇員招錄報名表》(見附件)后前往報名地點現場報名。
4.資格初審:2024年12月18日—12月24日。
5.報名須提交的材料及裝訂順序:
(1)文成法院司法雇員招錄報名表(報名表用A4紙打印,并貼上近期藍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張);
(2)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4)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
(5)根據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工作表現等有關資料原件。
(二)考試及面試
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筆試和面試的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合格分均為60分。
1.筆試
(1)筆試分為崗位必備的專業知識測試和專業技能測試
專業知識測試滿分100分,占考試成績的80%,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和綜合知識。
專業技能測試滿分100分,占考試成績的20%,主要考察考生的計算機文字錄入速度、準確率等。
(2)考試時間、地點
領取準考證及考試的時間、地點均另行通知。報考人員必須攜帶準考證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2.面試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面試結束后,將考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規定的比例計算出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考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將在文成縣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等門戶網站進行公布。
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人數未達到1:5的,所有參加筆試的人員均進入)。入圍面試的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根據成績順位進行替補。
(三)體檢、考察
根據職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錄人數的1:1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不合格者由后一名進行遞補。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負責。
體檢結束后,將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情況、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被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員的招錄條件。考察不合格者由后一名進行遞補。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
(四)公示與錄用
考察合格的擬錄用人員信息將在文成法院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規定程序申報省高院備案后,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被錄用人員與經人社部門許可的第三方訂立勞動合同。
六、遞補機制
經考試考核確定擬錄用人選之外,遞補人選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一年內(自擬錄用人員公示期結束之日起計算)若本院出現司法雇員減員情形,經體檢考察合格,可從遞補人選中直接予以錄用。
七、其他事項
(一)被本院錄用的司法雇員,若離職,在離職后兩年內,不得擔任本院審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但作為當事人的監護人或者近親屬代理訴訟或者進行辯護的除外。
(二)報考人員的申報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如存在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證實,取消資格,已辦理錄用手續者取消錄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應及時上網查閱成績及相關通知,并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無法聯系導致未能參加下一步招錄程序的,視為放棄。
(四)考生錄用后應服從本院工作安排。
(五)此前已經報名成功的人員全部保留,不需要重新報名。
(六)如有疑問,可咨詢0577-67891192。咨詢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舉報電話:0577-67891166。
文成縣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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