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內蒙古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所屬事業單位選聘7人公告
來源:內蒙古文聯網
2024-12-19 10:23:37
內蒙古自治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2024年所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干部隊伍結構,增強工作力量,內蒙古文聯所屬事業單位擬通過公開選聘補充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聘崗位及數量
本次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7名,其中內蒙古自治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所屬協會公開選聘1名工作人員,內蒙古美術館公開選聘2名工作人員,內蒙古網絡文藝傳播中心公開選聘4名工作人員。具體資格條件詳見《2024年度內蒙古自治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公開選聘事業人員職位表》(見附件1)。
(一)報名范圍
自治區各級宣傳文化系統及相關單位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二)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2.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能夠自覺擁護“兩個確立”、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 做到“兩個維護”。
3.自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維護民族團結進步;
4.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5.年齡為35周歲以下,即1988年12月及以后出生;
6.具有副高級職稱或博士研究生學歷的專業技術人員年齡要求為40周歲以下,即1983年12月及之后出生。
7.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同時應取得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條件;
8.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9.法律法規規定和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此次公開選聘。
1.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
2.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未作出結論的;
3.2017年以后,自治區及各盟市按照當地人才引進相關政策通過人才引進方式引進且尚在服務期內的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在公務員考錄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6.現役軍人;
7.應聘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所列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選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由內蒙古文聯向區直部門、各盟市宣傳文化系統單位及相關單位發函。
(二)報名和資格審核
1.本次公開選聘采取個人自愿并經組織同意推薦的方式報名。報名時間: 2024年12月20日9: 00至12月27日12:00。
2.報名人員要認真閱讀報考要求和資格條件,要完整準確填寫《2024年內蒙古自治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公開選聘事業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見附件2),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填報一個崗位,個人簡歷一欄、需填寫就讀本科至報名時為止的所有經歷,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經組織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后,掃描成PDF格式發送至內蒙古文聯人事部郵箱(nmgwlrsb@163.com),文件名為“姓名-所在單位全稱”。凡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的,一經發現,取消公開選聘資格。
3.內蒙古文聯將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審核通過的,以電子郵件和電話的方式通知本人,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不再另行通知(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接到電話通知即為審核未通過)。資格審核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17:00。
(三)筆試
1.筆試開考比例(崗位選聘計劃數與實際報考人數之比)為1:3,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不得低于1:2。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減少選聘人數或取消開考。報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證(或護照)參加筆試。
2.筆試由內蒙古文聯委托第三方機構,擬采取統一命題方式組織考試,筆試試卷滿分為100分,均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必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不按規定文字答題均按零分處理。考試不劃定范圍,不指定參考書目,主要考察政治素養、政策理論水平、文稿寫作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等。筆試地點統一設在呼和浩特市,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資格復審
1.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選聘人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同一崗位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范圍。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報考人員,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結束前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
2.進入資格復審環節的人員需攜帶《報名表》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參公人員錄用審批表》)或《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備案表》等進入公務員(參公人員)隊伍或事業單位的有關材料復印件、《公務員登記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所在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證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歷次職務變動和調動的審批表或文件復印件(以上材料復印件須有人事管理權限所在部門的蓋章證明),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2寸藍底照片(3張),能夠證明《報名表》中職稱、工作經歷、工作業績的有關佐證材料。
3.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報考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4.資格復審合格的,確定為進入面試范圍人選,發放《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不合格人員取消面試資格,出現的空缺依次遞補符合條件人員參加資格復審和面試。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1:3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選。
(五)面試及總成績計算
1.面試地點設在呼和浩特市,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持蓋章的《面試通知書》及身份證(或護照)按指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不能按時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2.對于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該崗位實際公開選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公開選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面試分數合格線。
3.面試必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作答,面試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15分鐘。
4.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重點測試面試人員的政治素質、專業素養、綜合分析、語言表達和崗位匹配度。
5.報考人員面試成績當場宣布,進入考察人選將以電子郵件和電話形式通知。
6.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
(六)考察
1.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工作或學習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個人誠信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考察突出政治標準,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一票否決”。
2.考察采取談話、函調、檔案審核等方式進行,做到全面、客觀、公正,據實寫出考察報告,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被考察對象棄權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遞補。
(七)公示和崗位考察
考察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和考察、體檢情況,按人崗相適的原則和需求,內蒙古文聯集體研究擇優確定擬選聘人員。
1.擬選聘人員名單在內蒙古文聯官網(http://www.imflac.org. 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2.對公示無異議的擬選聘人員,由內蒙古文聯向本人所在單位發送崗位考察函,經所在單位同意后,到內蒙古文聯崗位考察3個月。崗位考察期內,擬選聘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
3.崗位考察期滿合格的,按規定程序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審批后辦理調動手續,崗位考察期內表現不合格的,取消公開選聘資格,回原單位工作。
(八)調入人員聘用
由內蒙古文聯人事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入手續,并與擬選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選聘人員實行事業單位管理,編制形式為事業編制。
三、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選聘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等各環節出現缺額的,每個環節遞補1次,電話通知遞補考生。在崗位試用期內,如出現崗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二)對公開選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選聘條件、弄虛作假等情形,一律取消公開選聘資格。
(三)考察結束后3日內,如被考察對象放棄調動資格,需由本人提出書面放棄聲明。進入崗位考察期內,無特殊原因不得放棄調動資格;仍堅持放棄的,在一定范圍內予以通報。
(四)本次公開選聘工作由內蒙古文聯具體組織實施,全程接受自治區紀委監委駐黨委宣傳部紀檢監察組監督,方案最終解釋權歸內蒙古文聯,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相關規定執行。
四、咨詢和監督電話
(一)崗位和政策咨詢電話
0471-4951044(工作日9:00-17:00)
(二)監督電話
0471-4963491
內蒙古自治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2024年12月17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