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十堰市鄖陽區引進高層次人才16人公告
來源:鄖陽區人民政府
2024-12-19 11:01:41
2024年十堰市鄖陽區使用事業編制支持民辦學校、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公告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吸引各類人才留鄖來鄖就業創業,支持企業更好引才聚才,助力鄖陽“守好核心水源地,建設綠色低碳城”,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鄖陽區引進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暫行辦法》(鄖人才﹝2023﹞4號)、鄖陽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支持民辦學校、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試點工作的意見》(鄖人才〔2024〕3號)、《2024年鄖陽區使用事業編制支持民辦學校、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6名高層次人才,用于支持鄖陽區民辦學校、企業人才隊伍建設,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誠實守信;
3.具備引進企業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4.研究生學歷(取得相應學位)的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具有高級技師資格(國家職業資格一級)人員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
5.滿足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資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夠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及時到崗工作,服從用人單位和事業單位人事制度管理;
6.具備崗位所必須的其它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作為引進對象:
1.曾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紀律行為的;
4.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按規定到定向工作單位未滿服務期限的;
7.現役軍人;
8.鄖陽區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9.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招聘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
本次招聘的具體單位、崗位、專業、資格條件等要求,詳見《2024年鄖陽區使用事業編制支持民辦學校、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崗位表》(簡稱《崗位表》),對《崗位表》中有關內容的咨詢,請直接同崗位表中聯系人聯系。
關于報考年齡等相關截止時間要求
1.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相應年齡的1月1日(如某崗位年齡要求在35周歲及以下,則報考該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應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歲及以下,則報考該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應為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類推);
2.要求相關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24年11月30日;
3.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材料;
4.報名所需各類資格證件等應于2024年11月30日前取得,對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應證件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三、政策待遇
(一)培養使用。引進人才在服務期內由相關民辦學校和企業安排到相應崗位工作,積極搭建工作平臺,加強培養使用,鼓勵支持創新創造,但不得調離、借調。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經行業主管部門同意,報鄖陽區委組織部、鄖陽區人社局備案后,相關民辦學校和企業可作出不再留用的決定:
1.違反有關規定或不能勝任工作的;
2.不服從工作安排或提前退出服務期的;
3.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情形的;
4.其他影響繼續使用的情形。
對不再留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將相關情況報鄖陽區委組織部、鄖陽區委編辦、鄖陽區人社局、鄖陽區教育局、鄖陽區科技和經信局進行銷號管理。
(二)待遇發放。引進人才在相關民辦學校和企業工作期間,薪酬由用人單位發放,社會保險等待遇參照事業單位標準由用人單位繳納。
(三)崗位保障。服務期內,引進人才所在民辦學校和企業注銷登記或關閉破產的,由鄖陽區教育局、鄖陽區科技和經信局分別會同鄖陽區委組織部、鄖陽區人社局研究,根據其所從事專業領域調整到其他單位(企業)工作,并重新簽訂相關協議,原工作時間計入服務期限。
(四)考核管理。引進人才服務期內在相關民辦學校、企業工作期間,屬企業人員性質,但納入“鄖陽區人才引進編制周轉池”管理。人事檔案由鄖陽區人社局代為管理,享受國家、省、市、區各級出臺的人才引進相關政策。對引進的人才進行年度考核和3年期滿考核(含延長服務期續簽人員)。年度考核分別由鄖陽區教育局、鄖陽區科技和經信局會同用人單位組織,并報鄖陽區人社局備案,對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書面通知,予以解除勞動合同;3年期滿考核由鄖陽區委組織部、鄖陽區人社局負責組織,錄用人才未滿3年服務期限離職的,視為放棄事業編制。
四、引進程序
本次人才引進參照《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見》(鄂人社發〔2016〕23號)、《十堰市引進高層次人才工作流程》(十人才〔2019〕9號)、《鄖陽區引進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暫行辦法》(鄖人才〔2023〕4號)、《關于支持民辦學校、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試點工作的意見》和《2024年鄖陽區使用事業編制支持民辦學校、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工作方案》有關要求,采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形式組織實施,通過面試和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不向報名者收取考試、體檢費用。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面試、考察、體檢、公示上崗、期滿選崗等程序組織實施,引進全程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各個環節均通過十堰市鄖陽區人民政府網(http://yunyang.shiyan.gov.cn)進行公示公告。具體流程如下:
(一)報名
1.報名采取線上報名的方式,考生需將報名材料發送至《崗位表》中指定郵箱,由鄖陽區教育局、鄖陽區科技和經信局負責審核。應聘人員報名時,需一次性提交以下材料:
①《2024年鄖陽區使用事業編制支持民辦學校、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
②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標準證件照;
③有效期內身份證彩色掃描件(正反兩面);
④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掃描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⑤鄖陽區以外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需提供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⑥《2024年鄖陽區使用事業編制支持民辦學校、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誠信承諾書》;
⑦崗位條件要求的其它佐證資料(掃描件)。
2.報名時間:2024年12月23日9:00起,截至2024年 12月31日17:00。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期間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所報崗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在報名時間內重新選報其他崗位,所報崗位已通過網上資格審查的,不能改報其他崗位。
(二)資格審查
鄖陽區教育局和鄖陽區科技和經信局審核人員按照公告發布的崗位條件對報考人員提交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并負責及時通知考生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由鄖陽區教育局和鄖陽區科技和經信局匯總報鄖陽區人社局備案。面試前,在鄖陽區人民政府網發布《資格復審公告》,報名人員攜帶全部報名材料原件參加資格復審。未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發放《面試通知單》,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引進程序的全過程。
(三)面試
面試工作由鄖陽區人社局統一組織,鄖陽區委編辦、鄖陽區教育局、鄖陽區科技和經信局以及各招聘單位參與實施。面試重點測試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工作能力,綜合素質等。若部分崗位報名人數較多,則根據該崗位通過資格復審人數,結合實際情況,采取筆試加面試或者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鄖陽區人社局統一組織,根據需要采取檔案考察、實地考察、信函考察等方式進行。根據崗位引進計劃數和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考察重點了解考生道德品行、專業特長、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等情況。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證屬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體檢
體檢由鄖陽區人社局統一組織,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和行業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用人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提出異議的,經鄖陽區人社局同意,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
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完成全部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醫囑進行相關體檢項目,體檢結論合格,再行辦理聘用手續。
(六)公示上崗
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擬引進對象,在鄖陽區人民政府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各用人單位與引進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服務期3年,并報鄖陽區委編辦、鄖陽區人社局備案,鄖陽區委編辦將引進人才納入“鄖陽區人才引進編制周轉池”管理。
(七)期滿選崗
對引進人才服務期滿3年且考核合格的,可選擇繼續留在民辦學校、企業工作,放棄事業編制;也可申請安排到事業單位工作,由鄖陽區委編辦、鄖陽區人社局會同鄖陽區教育局、鄖陽區科技和經信局按照其所學專業、考核情況和事業單位崗位需求,分別對應安排到鄖陽區教育局所屬學校和相應事業單位工作,組織、編制、人社、財政等部門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并約定服務期,引進人員在鄖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不含引進后企業服務年限);還可以在勞資雙方協商同意基礎上經報鄖陽區委組織部、鄖陽區委編辦、鄖陽區人社局備案,申請延長1次服務期(不超過3年),期間繼續納入“鄖陽區人才引進編制周轉池”管理。
五、其他事宜
1.本次引進人才工作全過程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在任何環節發現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問題,相關責任人將受到嚴肅處理。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公布監督舉報電話: 0719-7228682(鄖陽區委組織部);0719-7232302(鄖陽區人社局)。
2.本次引進人才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3.本公告由鄖陽區委組織部、鄖陽區人社局共同解釋,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咨詢電話:鄖陽區委組織部 0719-7228682
鄖陽區人社局 0719-7232302
中共十堰市鄖陽區委組織部
十堰市鄖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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