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蘇鎮江揚中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47人公告
來源:揚中市人民政府
2024-12-20 13:47:07
揚中市公安局2024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揚中市公安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47名(警務輔助人員是指根據社會治安形勢和公安工作實際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為公安機關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3.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3年12月1日至2006年11月30日期間出生),部分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要求,年齡計算方法不變;
4.報考輔警崗位一般應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部分崗位對學歷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要求;
5.具有鎮江市戶籍,具體如下:
⑴本人具有鎮江戶籍,戶口取得時間為招聘報名截止日之前;
⑵夫妻分居兩地,配偶一方已經具有鎮江戶籍,目前在鎮江有固定工作并參加社會保險,另一方非鎮江戶籍的報名者;
⑶父母身邊無子女,父母雙方都具有鎮江戶籍,子女是非鎮江戶籍的報名者;
⑷具有研究生學歷的非鎮江戶籍報名者。
6.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重大疾病和傳染性疾病,雙眼裸視4.2(含)以上或矯正視力4.8(含)以上、且視網膜無病變,面部無明顯特征和缺陷,無殘疾、紋身、重聽、色盲、口吃、語言、行為、思維、精神正常、心理健康等,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7.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8.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
9.國家和省規定的應當具備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或因賭博、賣淫嫖娼、吸毒等行為被行政處罰的;
3.曾因違法違紀,被開除、辭退、解除勞動合同的;
4.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或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7.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8.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以及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9.截至本次報名結束之日,在我市各級公安機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因個人原因離職(不含因違法違紀等情形被開除或者辭退的)不滿3年的(注:2021年12月1日之后);
10.國家和省規定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應聘人員應當回避報考:
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公安機關民警、職工所在的部門,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關系的崗位工作。
二、報名
(一)招錄崗位
具體招聘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等信息可登錄揚中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yz.gov.cn/)或關注“揚中公安微警務”微信公眾號進行查詢。
(二)報名時間
2024年12月27日、30日、31日,上午9:15-11:00,下午2:15-5:00,報名時間共計3天,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三)報名方式
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四)報名地點
揚中市三茅街道天后宮路166號(揚中市公安局西北門一樓大廳)
(五)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需持戶籍材料(印有家庭戶和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個人銀行征信報告》等的原件及復印件、二寸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3張報名。所有證件的取得時間應為報名工作結束日之前。
2.招聘單位負責審查上述材料原件,收復印件,依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的,經本人簽名確定報名。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報名時,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對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弄虛作假、偽造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并按相關規定處理。
三、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將在報名結束五個工作日內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人員基本情況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有問題的將以電話形式告知,請保持通訊暢通。通過資格審查的,進入下一環節。
報考綜合警務(01崗)和執紀看護(02崗)崗位人員,在報名結束后必須測量身高,身高合格人員方可進入下一環節。具體測量身高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測試
(一)體能測試和發放(打印)準考證
1.報考綜合警務(01崗)和執紀看護(02崗)崗位人員測量身高合格后須參加體能測試。報考治安輔助(04、06、07、08、09崗)崗位人員須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參照公安部《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標準評分表》(公政治〔2010〕445號)規定的項目和標準進行。體能測試項目包括:男1000米長跑(女800米長跑)、男1分鐘俯臥撐(女1分鐘仰臥起座),具體測試標準見附2。體能測試各項目按1:1比例計算體能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體能測試成績按20%計入個人總成績,體能測試成績三個工作日內在揚中市人民政府網站發布。報考綜合警務(01崗)、執紀看護(02崗)和治安輔助(04、06、07、08、09崗)崗位人員未參加體能測試不得進入下一輪。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體能測試結束后將安排集中領取或者打印準考證,具體領取時間地點或打印方法另行通知。
(二)考試和總成績計算
1.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公共基礎知識、基本法律常識(主要包含《憲法》、《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總則》、《突發事件應對法》、《集會游行示威法》)、時事政治、社會治安等。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50分,達不到合格線者不得進入面試。筆試成績于考試結束后七個工作日內,在揚中市人民政府網站發布。
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如有變化,將另行通知。
2.面試:在筆試成績合格線內,根據筆試成績(01、02、04、06、07、08、09崗按照體能測試成績的20%和筆試成績的40%合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計劃3倍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末位同分則一并進入面試),不足3倍比例則所有合格人員都參加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達不到合格線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通知考生。
3.總成績的計算方法:報考綜合警務(01崗)、執紀看護(02崗)和治安輔助(04、06、07、08、09崗)崗位人員以體能測試成績占20%、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出總成績。報考其他警務輔助崗位人員以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出總成績。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體能測試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將在揚中市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布。
五、體檢
招聘單位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崗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招聘崗位人數末位出現總成績同分,則按面試成績高者入圍,如面試成績也相同,則以筆試成績高者入圍,如面試、筆試成績均相同,則加試確定。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告招聘條件要求執行。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不合格者,予以淘汰,不得進入下一輪。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自行承擔。
六、考察
體檢合格后,由招聘單位在五個工作日內對應聘人員組織開展考察,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等。
考察工作參考《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相關規定。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錄用。
七、公示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經揚中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主管部門審定后在揚中市人民政府網站【人事招考】欄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因體檢、考察等原因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缺額時,由招聘單位向揚中市人社局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如遞補,在成績合格線內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錄用審批或備案后不再遞補。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委托揚中市就業人才中心按勞務派遣方式辦理錄用手續,依法建立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依法解除勞動關系。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新入職輔警需參加并通過招聘單位統一組織的崗前培訓。報考01-02崗位的人員,參照揚中市編外用工工資標準明確相關待遇,薪酬待遇由揚中市財政保障;報考03-10崗位的人員,按照揚中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工資福利標準執行,薪酬待遇由揚中市公安局自籌。警務輔助人員錄用后,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等待遇,并實行工資穩步增長機制。
八、注意事項
1.此次招聘官方發布渠道為揚中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yz.gov.cn/)和“揚中公安微警務”微信公眾號,招聘工作由揚中市公安局統一組織,不委托其他任何代辦機構。請應聘人員不要相信任何非官方渠道發布的考務信息,謹防上當受騙。
2.此次招聘全程不收取任何費用,揚中市公安局不組織任何考前培訓,也不委托任何社會組織和個人舉辦考試、面試輔導培訓班。
3.應聘人員應當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對提供虛假報名材料,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名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聘用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已簽訂勞動合同的,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4.應聘人員學歷以實際取得的畢業證書記載為準,學歷須能夠在學信網進行驗證。正式聘用前不能提供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等材料的,視為虛假報名。
5.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要求查看官方網站信息以及聯系方式不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未及時告知招聘單位、未按時到達考點等個人原因導致錯過考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不再進行補考,相關責任由本人承擔。
應聘人員需要詳細了解招聘崗位要求、學歷等信息的,可直接與招聘單位進行聯系。
6.揚中市公安局輔警招聘工作已建立運行“揚中公安輔警招聘考試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對在考試、面試、體檢、考察、崗前培訓等環節無故放棄的應聘人員以及招聘過程中發生的不誠信行為,均納入該檔案庫。入庫人員將在3年內無法報名應聘揚中市公安局輔警。
應聘人員納入“揚中公安輔警招聘考試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的行為,主要有:
(1)報名時弄虛作假,故意隱瞞個人真實信息以騙取報名、考試資格;
(2)在考試過程中攜帶違禁物品進入考場;持偽造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具有計算、存儲功能的電子設備;代替他人或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串通作弊或有組織作弊;抄襲或協助抄襲;惡意操作計算機,安裝、卸載程序,隨意插拔設備的;
(3)在考察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或者其他妨礙考察工作正常進行的行為;
(4)在體檢過程中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或者串通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
(5)在崗前培訓中拒絕服從命令和指揮,嚴重擾亂訓練管理秩序被予以退訓的;
(6)招聘過程中不遵守工作人員的安排,對工作人員進行謾罵或毆打,擾亂招聘秩序的;
(7)曾經報名應聘揚中市公安局輔警,無故放棄考試、面試、體檢、考察、崗前培訓等環節的;
(8)其他不適合從事輔警工作的情形。
九、紀律監督
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秉公辦事,嚴肅招聘紀律,主動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督,確保新錄用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特設立招聘工作監督舉報電話:
市人社局:0511-88351071(工作監督)
市紀委派駐公安局紀檢組:0511-88283051(紀律監督)
(周一至周五9:30—11:30、15:00—17:00)
市公安局報名考務電話:0511-88283043、0511-88283049
揚中市公安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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