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陜西延安市事業單位校園招聘213人公告
來源:延安市人民政府
2024-12-23 09:56:25
2025年延安市事業單位校園招聘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陜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延安市引進培養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的實施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2025年為延安市部分事業單位面向高等院校校園招聘高層次人才緊缺特殊專業人才21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校園招聘崗位及人數
2025年延安市事業單位校園招聘213名,其中:市直事業單位招聘91名,縣直事業單位招聘122名;教育系統招聘141名,醫療衛生系統招聘31名,其他部門單位招聘41名。
二、校園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
高等院校2025年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教育部直屬六所師范大學2025年應屆畢業公費師范生。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3.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其中,學歷為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專業以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研究生、本科專業目錄為準。畢業證、學位證以及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證書須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
5.適應招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以《2025年延安市事業單位校園招聘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的要求為準。
(三)不符合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受過開除處分;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2.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3.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2025年應屆畢業生,以及在讀的非2025年應屆畢業生用以往取得學歷報名的;
4.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特崗教師、特崗全科醫生、“三支一扶”人員在服務期內的;
5.失信被執行人員;
6.事業單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校園招聘辦法及程序
本次校園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簽約、體檢、考察、資格復審、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本次校園招聘在延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延安黨建網和延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統一發布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和現場資格初審的方式進行,由市直主管部門和縣(市、區)委組織部、人社局具體組織實施。
序號 | 類別 | 院校名稱 | 時間 | 地點 |
1 |
教育類 衛生類 綜合類 |
延安大學 |
12月29日(星期日)9:00-12:00 |
延安大學新城校區 體育中心 |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后續工作中發現資格審查通過的應聘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三)考試與簽約
考試和簽約由市直招聘主管部門和相關縣(市、區)負責組織實施。考試主要采取面試的形式進行,同一崗位報名人數較多時,可增設筆試環節。
根據最終成績排名,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并簽訂就業協議書。
簽訂就業協議書的擬聘用人員須簽訂不主動放棄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承諾,同時也須作出若被聘用按時報到的承諾,違背承諾將記入誠信檔案。
(四)體檢
體檢工作由市直招聘主管部門和相關縣(市、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標準除行業有特殊要求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后2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復查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查結果為準。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直招聘主管部門和相關縣(市、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和現實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必要時可通過召開座談會、個別訪談等形式進行實地考察。
(六)資格復審與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按照歸口分別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進行資格復審。公示工作由市直招聘主管部門和相關縣(市、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資格復審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市直招聘主管部門和相關縣(市、區)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滿后,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印發招聘結果通知,并發放《陜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核準單》和《陜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用人單位與招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人事手續。新聘用人員因個人原因產生的糾紛或其他與聘用無關的事項,由本人負責。
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陜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陜西省實施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公費教育細則》等相關規定,新招聘人員試用期為1年,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1年);公費師范生最低服務年限為6年。最低服務期內不得申請解聘或調離,不得參加其他單位招(選)聘(考)。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人才待遇
1.聘用人員工資待遇按照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相關規定執行。
2.聘用的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簽訂至少5年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博士研究生每年度給予3萬元生活補貼、碩士研究生每年度給予2萬元生活補貼,共獎補3年;聘用的國家公費師范生,簽訂至少6年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給予1萬元生活補貼。
3.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考核和聘期內年度考核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考核,試用期滿考核和聘期內年度考核合格的予以兌現相關待遇。
4.聘用人員首次職稱評聘時,單位有空缺崗位的按崗聘用,無空缺崗位的可不受單位崗位結構比例限制,直接辦理聘用手續。
5.聘用人員在最低服務年限內不得申請解聘或調離,不得參加其他單位招聘(考),確因特殊原因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必須退還相關補貼。
五、工作紀律
為確保本次校園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縣(市、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和事業單位,以及所有參與校園招聘的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規定和招聘程序,規范操作,自覺接受社會及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應聘人員在現場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等環節提交的有關信息、資料應全面、準確、有效,并對信息、資料的真實性作出承諾。對招聘工作中出現的違紀違規行為,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六、重要提示
1.應聘人員應仔細查閱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謹慎選擇報考崗位;對于因應聘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誤報、審查部門誤審進入考試環節的,將對該應聘人員的成績按無效處理。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既有報名時的網上審查、考試前的現場資格審查,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環節的監督,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
2.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體檢、考察和公示等程序規定的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將在相關縣(市、區)政府網站和市直主管部門網站發布,請應聘人員根據報考崗位隨時關注相應網站發布的信息。
3.應聘人員報名時須真實填寫本人有效的電話號碼,以便在后續工作中能及時聯系本人。因應聘人員所留電話號碼錯誤、停機、限制呼叫、無法接通等與應聘人員無法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指定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聯系方式:
1.政策咨詢:
0911-7090835 市委組織部干部調配科(公務員一科)
0911-7090654 市人社局事業單位錄用獎懲科
2.主管部門和相關縣(市、區)咨詢電話:
0911-7090770 中共延安市紀委延安市監委
0911-8073309 延安革命紀念地管理局
0911-2386660 中共延安市委黨校
0911-2820035 延安市融媒體中心
0911-6623125 中共志丹縣委組織部
0911-5215905 中共黃陵縣委組織部
0911-7090867 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0911-7090802 市教育局
0911-7090918 市科技局
0911-7091626 市財政局
0911-7099204 市農業農村局
0911-7090341 市數據局
0911-8073525 延安職業技術學院
0911-8818503 寶塔區人社局
0911-8390693 吳起縣人社局
0911-7110929 子長市人社局
0911-8408026 延川縣人社局
0911-8350059 延長縣人社局
0911-3229667 富縣人社局
0911-5212088 黃陵縣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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