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廣西梧州市藤縣機關事業單位招聘7人公告
來源:梧州人才網
2024-12-23 14:09:48
藤縣2024年機關事業單位后勤服務聘用人員控制數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推進我縣機關事業單位后勤服務用編和用人制度改革,根據自治區編委辦、自治區財政廳、自治區人事廳、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區直機關后勤服務人員實行聘用制問題的通知》(桂編辦發〔2006〕41號)和《關于藤縣機關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人員實行聘用制有關問題的通知》(藤政人字〔2010〕26號)、《藤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我縣使用后勤服務人員控制數補充人員辦法的通知》(藤政辦發〔2013〕60號)等文件精神,決定在我縣部分機關事業單位中招聘后勤服務控制數人員(使用后勤服務聘用人員控制數名額)7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二、招聘名額
藤縣2024年6個機關事業單位招聘后勤服務控制數人員(使用后勤服務聘用人員控制數名額)7名,具體招聘的單位、崗位、人數和條件詳見《藤縣2024年機關事業單位后勤服務聘用人員控制數招聘人員計劃表》(附件1)。
三、招聘范圍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現役軍人;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違法違紀行為受到禁止報考處罰未到期的人員;依法被辭退公職未滿五年的人員;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違紀違法受處分期間或者仍在影響期內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報考該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等崗位,以及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符合聘用回避制度和聘用單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6.具備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條件。
(二)資格條件
1.年齡原則上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12月25日至2006年12月25日期間出生;個別崗位放寬至40周歲以下,即1983年12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和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等畢業生必須在2024年12月25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和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和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分別按相當于大專、本科學歷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2.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務期限、工作年限、任職年限、取得職稱、從業資格年限、處罰期限以及戶籍、現役、辭退、基層工作經歷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以2024年12月25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3.本次招聘專業設置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24年版)》(附件3)。
4.對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員,招聘單位不得拒絕其報名。
五、報名和資格審查
每位報考者只能應聘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報考者所提供的所有信息、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如有虛假及材料不全,一經發現,取消其本次招聘資格,由考生本人承擔一切責任和后果。未被列入參加面試或聘用人員的應聘材料,將按有關規定銷毀,恕不退還。資格審查在報名時進行,由招聘單位負責。
(一)報名方式及地點: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地點:藤縣人力資源服務中心(詳細地址:廣西藤縣藤州鎮藤州大道東1號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服務大廳,聯系電話:0774–7272777、0774–7273697)。
(二)報名時間:2024年12月25—31日的正常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報名要求: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者,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戶口簿只需戶主首頁、考生本人頁復印在同一面A4紙上),有關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近期同版1吋免冠彩色照片2張(在照片后面寫上姓名),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報名地點現場報名。經招聘單位現場審核資格,個人信息、材料審核無誤且符合崗位條件的報考者,填寫《藤縣2024年機關事業單位后勤服務聘用人員控制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對畢業證書未能確認真偽需要進行學歷鑒定的,費用自理。
六、考試
本次招聘機關事業單位后勤服務聘用人員控制數人員只進行面試。
(一)開考條件:擬招聘崗位數與該崗位實際報考的人數需達到1:3的比例才能開考;未達到1:3比例的,則相應遞減該崗位招聘數量至規定比例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緊缺、特殊崗位達不到規定比例需要開考的,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在報名結束后3天內向藤縣機關事業單位后勤服務聘用人員控制數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請,經批準的可適當遞減比例開考。
(二)面試時間及地點:初定2025年1月18日(星期六),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公告)。
(三)面試:面試過程統一使用普通話。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未達60分者,不得確定為考核人選。經核準開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試時達不到1:3比例的,該崗位考生成績須達到70分方可進入下一程序,若該崗位考生面試成績均達不到70分的,取消該崗位招聘。
(四)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法。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人際交往與技巧、自我情緒控制、動機匹配、舉止儀表和實踐技能操作等。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按崗位向考生當面公布。如出現末名同分的,取工作年限長者;工作年限相同則取學歷最高者;工作年限、學歷都相同的,取職稱最高者;按上述辦法仍不能確定人選的,進行復試,取成績最高者進入考核。
(五)考生面試時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等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透露其他個人信息的扣3分。
七、考核
根據招聘單位招聘崗位的計劃數,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考核人選名單在藤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tengxian.gov.cn/)首頁 > 政府信息公開 >法定主動公開內容 > 人事信息 > 招考招錄欄、“藤縣人社局”微信公眾號、藤縣人事人才信息欄上公示和招聘單位工作區域內張榜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
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根據擬聘用職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意識、道德品質修養、人際溝通能力、心理調適能力、學習工作情況、身體狀況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全面、客觀、公正地確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結果。考核時將核實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況。根據《關于加強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的實施意見》(桂高法會〔2018〕13號)文件要求,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不得確定為擬聘人員。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棄出現空缺時,其缺額可從報考同一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遞補。考核過程發現有違紀違法問題的,取消其考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的高低依次遞補。
八、體檢
考核工作結束后,根據考核結果擇優按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按照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組織部、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桂人社規〔2019〕11號)的規定,由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到縣級以上具有相當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及標準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桂人社規〔2024〕3號)規定執行,有國家制定的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負擔。
對《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中的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當場告知考生并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當場告知考生并安排當場復檢。其他項目(如視力、色盲、聽力、嗅覺等)均不進行復檢。
當日、當場復檢只能進行1次,仍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項目,不再擇日進行復檢。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論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書面申請。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除當日、當場復檢項目外,復檢項目須嚴格保密。原則上,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項目,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
已經懷孕或疑似懷孕的考生,應在體檢前向體檢實施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由體檢實施機關安排孕檢,經確診懷孕后,延緩所有項目體檢。考生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體檢出現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從報考同一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公示
在面試成績、考核、體檢結果都合格的人員中擇優確定擬招聘人員,并實行公示制度。擬招聘人員名單在藤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tengxian.gov.cn/)首頁 > 政府信息公開 >法定主動公開內容 > 人事信息 > 招考招錄欄、“藤縣人社局”微信公眾號、藤縣人事人才信息欄上公示和招聘單位工作區域內張榜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管理權限辦理審批和聘用手續。擬招聘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
十、人員聘用
(一)通過公開招聘的機關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人員應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書》(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入個人檔案。聘用期為三年。當事人的個人檔案要轉到藤縣人力資源服務中心保管。
(二)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受聘人員為初次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12個月。試用期在同一聘用單位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和人事關系。
(三)通過公開招聘的機關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人員,在聘用期間,其工資福利待遇按《關于藤縣機關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人員實行聘用制有關問題的通知》(藤政人字〔2010〕26號)等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落聘或解聘后,相關事宜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組織紀律
各有關部門、招聘單位要嚴格按照規定的資格條件和工作程序,規范操作,面向社會公開,增強工作的透明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要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嚴格程序,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的干擾。如發現有違規或弄虛作假行為,要立即予以糾正,并視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保證考試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十二、其他說明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指定任何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請考生謹防上當。
本公告由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解釋。
咨詢電話:0774–7272777、0774–7273697
監督電話:0774–7295035
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2月20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