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浙江寧波市鎮海區招聘事業編制教師69人公告(中學崗位)
來源:寧波市鎮海區人民政府
2024-12-24 17:24:37
寧波市鎮海區公開招聘2025年事業編制教師公告(中學崗位)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和《鎮海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有關規定,結合鎮海教育發展需要,鎮海區教育局決定公開招聘2025年事業編制教師(中學崗位)69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用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通過考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進行。
二、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高中段教師54名,初中教師15名(見附件1)。
三、招聘對象
應聘者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本科為師范類畢業的2025屆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畢業生。
2.高考特控線及以上錄取的2025屆普通高校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師范類畢業生。
3.全國重點高校2025屆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畢業生(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的,本科應為高考第一段錄取)。
4.位列ARWU、THE、U.S.News、QS世界大學排名最新榜單(以2024年12月24日為準)前100名國(境)外高校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畢業生(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畢業)可視同2025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所修主干課程與專業要求相符)。報考時仍未畢業的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報名,但須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
5.符合上述高校范圍和學歷學位條件的2023屆、2024屆普通高校畢業生(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國(境)外畢業生)可視同2025屆畢業生(2023屆、2024屆本科畢業生應為高考第一段錄取)。
四、資格條件
應聘者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誠信廉潔,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具有良好的職業素質,且無違法記錄、無違紀處分。
2.具備教師職業所需要的專業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心理素質,身心健康。
3.1994年12月24日及以后出生。
4.浙江省戶籍(以2024年12月24日所在戶籍為準)或浙江省生源(生源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籍所在地)。部屬師范大學(6所)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36所)不限戶籍和生源(見附件6)。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和專業要求。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考生可憑研究生所學專業報考,也可憑本科所學專業報考;以研究生所學專業報考的,本科所學專業須與研究生所學專業方向一致。(見附件2)
6.具有與報考崗位相匹配的教師資格證書。2025屆畢業生教師資格證書取得時間截至2027年7月31日,逾期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2023屆、2024屆普通高校畢業生(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國(境)外畢業生)報名時須持有與報考崗位相匹配的教師資格證書。
五、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核
1.現場報名時間:2025年1月9日—10日(9:00-16:00)
2.現場報名地點:鎮海區教育發展研究院(鎮海區駱駝街道永樂西路700號)
3.本次招聘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須本人到場報名,并同時參加資格審核和面談。報名時須攜帶符合報考條件的紙質材料,包括附件3(報名表)、附件4-5中所列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等。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審核與面談均通過的人員當場領取《筆試通知書》。
資格審核通過數不足招聘指標數3倍的崗位,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指標。
(二)考試
本次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
1.筆試
通過資格審核的應聘者憑本人身份證及《筆試通知書》參加筆試。筆試采用閉卷考試的形式,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教育綜合知識、學科專業知識等,滿分為100分。測試后,按崗位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所有實際參加筆試并取得有效分數人員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劃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則按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數)劃定。筆試不合格者淘汰。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準時參加筆試的視作自動放棄應聘資格,對因放棄或遲到等原因所產生的空缺名額不予遞補。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比例(招聘崗位指標大于3人的按照1:3,招聘崗位指標小于等于3人的按照1:4)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的對象,比例內最后一名分數并列的全部入圍,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入圍。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口頭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教育教學基本知識等綜合技能。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不足60分者淘汰。
考試過程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三)預簽約
根據考試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等額確定預簽約對象。若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為預簽約對象,若每項成績均相同,則需加考,加考形式另行通知。
當場與應聘者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就業承諾書》(由鎮海區教育局統一提供)。除協議書或承諾書約定的條款外,如預簽約對象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協議自動解除。
(四)體檢
預簽約對象進入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察。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等公務員錄用考察相關文件規定執行。考察還須審核報考資格,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定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六)確定錄用人選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錄用人員,并將擬錄用人員名單在鎮海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zh.gov.cn/)進行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經核實不具備錄用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無異議的,待畢業派遣后,一般于2025年8月辦理事業錄用手續,國(境)外高校畢業生取得畢業證書且取得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后方可辦理事業錄用手續。2025屆畢業生未能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規定學歷、學位的取消錄用資格。國(境)外高校畢業生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畢業、取得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取消錄用資格。在招聘過程中,國家、省出臺有關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六、招聘對象相關說明
1.全國重點高校說明
全國重點高校:建設“世界一流大學”與“世界一流學科”的所在大學。
2.高考特控線及以上和高考第一段錄取說明
高考特控線及以上錄取:高考特控線及以上錄取或高考成績達到浙江省普通類特控線及以上的普通高校2025屆本科畢業生(浙江省外考生參照執行)。
高考第一段錄取:高考第一段錄取或高考成績達到浙江省普通類第一段分數線及以上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浙江省外考生參照執行)。
3.定向培養、委托培養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4.截至公告發布之日,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仍在全日制高校或國(境)外高校就讀的非2025屆畢業的在校生不能報考。
5.現為事業編制人員的2023屆、2024屆普通高校畢業生請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相關證明。
七、其他事項
1.如預簽約、體檢、考察、錄用過程中出現招聘崗位空缺的,是否在報考該崗位的合格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遞補由鎮海區教育局商議決定,并報鎮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
2.資格核查貫穿招聘全過程。擬錄用人員正式報到前,其檔案資料必須接受鎮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如發現個人檔案不符合報考條件或錄用規定的,取消錄用資格。
3.擬錄用人員不服從區教育局統一安排的,取消錄用資格。應按規定時間報到,逾期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
4.擬錄用人員在辦理錄用手續前須按相關規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經濟合作社股權、農村宅基地審批、房改政策等情況,不愿清理的取消錄用資格。
5.錄用人員按有關規定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為期一年的試用期,如試用期滿經考核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6.符合條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最高可申請15萬元人才安家補助,在此基礎上,自引進之月起3年內在寧波大市范圍內購買家庭唯一住房的,再給予購房總額(以契稅發票不含稅的計稅金額為準)20%、最高20萬元的購房補貼。普通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本科生,畢業10年內在寧波大市范圍內購買家庭唯一住房的,按規定享受購房總額(以契稅發票不含稅的計稅金額為準)2%的購房補貼,最高不超過8萬元。若政策發生變化,以在行政策為準。
7.本次招聘除體檢費用外不收取任何費用,整個招聘過程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權任何機構和個人組織培訓班。任何兜售相關資料、信息的行為與招聘組織單位無關。
8.相關信息以鎮海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zh.gov.cn/)發布為準,網站導航:鎮海區人民政府網站→政務公開→區政府工作機構→區教育局→法定主動公開內容→人事信息→事業招聘(公選公招)。
本公告由鎮海區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74-86276772、89287654、89287655。請在工作日(8:30-11:30;13:30-17:00)撥打。
現場報名開始后,聯系電話為:0574-86276772。
監督電話:0574-89287143。
寧波市鎮海區教育局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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