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下半年四川南充營山縣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4人公告
來源:南充市人事考試中心
2024-12-26 13:05:55
營山縣2024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衛生事業單位考核招聘急需緊缺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通知》(川人社發〔2023〕4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藝術專業技術人員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6〕171號)等文件要求,營山縣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34名。現將公開考核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詳見本公告附件3。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高校畢業生,并完全符合《營山縣2024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附件1)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其中,2025年前畢業的報考者必須在資格審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相關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報名時營山縣域內的在編工作人員,不屬本次招聘對象范圍。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學位證上的學位,應與報考崗位的“學位”資格要求相符;報考者本人有效的畢業證所載學歷和所獲專業名稱,應與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和“專業條件”兩欄表述分別相符。
報考者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專業更名導致所學專業與招聘專業名稱不同,但確屬同一專業的可報名(由報考者自行提供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印發的專業更名文件等證明材料)。
(4)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的。
(5)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尚處于國家和我省規定的最低服務期和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公人員)、事業單位人員(期滿截止時間為2025年1月12日)。
(7)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其他政策法規明確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失信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和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報考條件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三、招聘單位、崗位和名額
本次招聘均在事業單位經批準設置的崗位內招聘。具體招聘單位、崗位及名額見附件1、2。
四、公開考核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請于2025年1月13日—2025年1月14日(上午8:30至下午18:00工作時間內)攜帶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到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營山縣綏安大道66號營山縣行政服務中心十樓會議室)現場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查。
每個考生限報一個崗位,一經填報,不得更改。如留學期間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國內的專業名稱不一致的,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通過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相關高校或省以上相關科研機構等第三方對其留學所學專業進行認定,認定與招聘專業為相似專業的可視為專業資格條件合格。專業認證費用根據認證單位實際收費情況由考生自理。
2.報考須提交以下資料:
(1)《營山縣2024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5)簽字版1份,其中“西部計劃”大學生志愿者須提供《營山縣2024年面向“西部計劃”大學生志愿者公開考核 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附件6)簽字版1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三張;
(4)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1份。尚未領取到畢業證的2025年畢業生,需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1份、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專業、學歷、畢業時間等情況的證明1份。國外、境外留學人員報考的,提供教育部相關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1份。
(5)聘用崗位有要求的其他證件、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如教師資格證、工作經歷證明、獲獎證書、職稱證等。
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由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報名情況發放《筆試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考試時間和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及《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及方式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保持電話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二)考核方式及計分辦法
1.開考比例。按照事業單位招聘相關規定,同一崗位的有效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不低于3:1。未達到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調減該崗位招聘名額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調減或取消情況,于2025年1月17日17:00前在營山縣人民政府官網向社會公布。
2.考核方式。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或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
招聘崗位有效報考人數(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下同)與該招聘崗位名額超過20:1的,采取先筆試、后面試的辦法進行考核。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后,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名額的20:1確定擬面試人員,與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進入面試環節。
招聘崗位有效報考人數與該招聘崗位名額等于或少于20:1的,直接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
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或結構化面試+技能測試,面試主要考核意愿素質、人格素質、智能素質、知識素質、語言表達能力、儀表舉止、專業技能水平等,結構化面試時間為15分鐘。其中:報考播音主持崗位的需進行技能測試,詳見附件4。
面試時間預計于2025年2月進行,具體時間及相關事項在營山縣人民政府官網(網址:https://www.yingshan.gov.cn)“通知公告”欄中公布,請應聘人員隨時留意關注。
3.計分辦法
筆試成績不計入考試總成績,只作為確定面試入圍人員的依據。面試總成績實行百分制,結構化面試成績滿分100分。
其中:需技能測試的崗位結構化面方式成績滿分50分,技能測試成績滿分50分。面試總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
面試總成績低于70分的,取消應聘資格。
所有成績按四舍五入原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4.考試成績公布
各科考試工作結束后,由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最后一科考試后3個工作日內在營山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告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及排名。
(三)體檢
1.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由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因考試總成績相同影響人員取舍的,則采取加試(面試)辦法確定體檢人員,將加試(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人員。
??2.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等規定執行。如有殘疾應聘人員進入體檢環節,以是否能正常履職作為參考標準。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招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新的體檢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
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3.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組織,并在選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另行通知。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單位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作自動棄權處理且責任自負。
??4.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某崗位因體檢人員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按照體檢人員的確定規則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體檢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文件規定執行。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部門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在報考同一崗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如考察遞補人員出現成績并列,則采取加試(面試)辦法確定考察人員,將加試(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考察人員)。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考察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五)公示
考試(考核)、體檢、考察合格者由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營山縣人民政府網站“通知公告”專欄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準考證號、報考單位、報考崗位、考試總成績、排名等,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公示期滿,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先報送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審核確認,在任一時間和環節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人員資格。
公示期間因擬聘人員自動放棄或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五、選擇聘用單位(崗位 )
本次公開招聘部分相同類別崗位中,報考時未明確具體事業單位并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需依照報考崗位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選擇具體聘用單位。同一崗位若有考試成績相同的,則采取抽簽的辦法確定選聘順序。選崗時間及相關要求在營山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參加選崗的,視為放棄選崗資格且責任自負。
六、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人員由招聘單位負責對報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在匯總后將擬聘用人員的相關材料(能證明完全符合公招條件的所有證書、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及個人檔案;允許在編在崗人員報考的崗位,擬聘人員為在編在崗人員的須提供解除聘用合同等文書)送主管部門復核后報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復核確認。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按照有關規定對擬聘用人員的報考資格和本次公招的規范性進行最終審核確認。
逾期(以招聘單位通知時間為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提供虛假證件、證明(材料)及檔案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報送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人員因棄權、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公招條件取消聘用資格出現的招聘名額空額,不再遞補。
通過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的擬聘用人員,取得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及上編等手續。擬聘用人員逾期不能辦結相關手續和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均以招聘單位通知時間為準),視為自動放棄并取消其聘用資格,因此而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用人單位憑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的《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聘用通知書》,按照有關規定簽訂事業單位人事聘用合同,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
本次通過考核招聘的人員,實行最低服務期制度。自簽訂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應聘單位工作滿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規定流(調)動。未滿最低服務年限離職的,所發放相關補貼須一次性退還,其他違約責任按照雙方合同約定事項執行。
七、紀律與監督
在公開招聘中,將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特別是不按公告進行資格審查的,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規定嚴肅處理。
八、特別提示
(一)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報名、資格審查、面試(考核)、體檢、考察、聘用的,責任自負。
(二)考試當日,報考人員憑《筆試準考證》及《面試通知書》原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原件按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及地點準時報到。上述證件不齊備或未按規定時間簽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三)筆試采用閉卷的方式進行,根據學科隨機排列考生考號;面試采用封閉的辦法進行管理,考核順序由考生抽簽確定。
(四)考試期間,不得攜帶電子記事本類、移動電話等通訊設備和影音像設備進入考場。已帶的要按考務工作人員的要求關閉電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帶入考室。一經發現,取消資格。
九、有關咨詢、監督電話
招聘條件及其他科目考試咨詢電話:
0817—8377693(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
0817—8286337(中共營山縣紀委監委駐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組)
本公告由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1.營山縣2024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附件2.營山縣2024年下半年面向“西部計劃”大學生志愿者公開考核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單位、崗位及名額一覽表
附件3.營山縣2024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基本情況一覽表
附件4.營山縣事業單位2024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面試方式及主要范圍一覽表
附件5.營山縣2024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附件6.營山縣2024年面向“西部計劃”大學生志愿者公開考核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
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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