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廣東深圳市寶安區教育系統高中學校選聘教師6人公告
來源:寶安區教育局
2024-12-27 10:05:19
深圳市寶安區教育系統高中學校2024年12月選聘教師公告
為助推寶安教育高質量發展,充實教師隊伍,深圳市寶安區教育系統高中學校2024年12月選聘教師6名。具體崗位見《深圳市寶安區教育系統高中學校2024年12月選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對象、條件及有關要求
(一)選聘對象
2024年12月26日以前畢業(以學歷學位證落款時間為準),符合本公告及崗位要求的教師。
(二)選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本公告及《崗位表》所規定的資格條件,資格條件中涉及個人榮譽稱號如下:
(1)全國模范教師、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全國優秀教師、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全國優秀中小學班主任、全國中小學優秀德育課教師、全國中小學優秀德育工作者。獲國務院頒發的政府特殊津貼證書的教師。獲得過國家級及以上奧林匹克競賽金牌或指導學生獲得過國家級及以上奧林匹克競賽金牌經歷的主教練員(主要指導教師);
(2)省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授予的“特級教師”稱號。省級(含副省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評定的名校長、名教師、名班主任、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及相當榮譽稱號,省級現場課堂教學競賽二等獎以上獲得者;
(3)省級(含副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評定的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優秀教育工作者;
(4)深圳市年度教師、深圳市十佳青年教師(標兵)、深圳市(十佳)師德標兵、深圳市優秀班主任、深圳市優秀教師、深圳市先進教育工作者、獲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貼的教師。
(三)有關要求
1.報考學歷
考生的學歷、學位須與崗位要求相符。低學歷不能報考要求高學歷的崗位,高學歷可以報考低學歷要求的崗位,但必須符合崗位表中相應學歷的專業和學位條件及其他資格條件,如:崗位要求最低學歷本科、最低學位學士,本科和研究生專業均要求數學,如考生的研究生專業為數學,應具備相應的碩士或博士學位;如考生的研究生專業為非數學,本科專業為數學,還應具備相應的本科學位。
2.報考專業
(1)報考者的所學專業須與崗位要求的專業相符。專業是否相符可參考《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崗位要求是六位代碼的專業,則只有該專業符合崗位要求;崗位要求是四位代碼的,則其相應的下一層級的六位代碼的專業也符合。崗位有專業方向要求的以崗位表要求為準。
若報考者所學專業未包含在目錄中,其所學專業與崗位要求專業所學的專業必修課程70%以上相近的視為相符,考生需提供學歷證書及成績單、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進行判定;同樣,國(境)外學歷的專業名稱不能與參考目錄完全一致的,考生需提供原版課程成績單、學校官方專業情況介紹等,并同時提供中文翻譯件,考生本人須對翻譯內容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線上報名提供原件掃描件,后續環節提供原件查驗。
本科專業為“教育學(B040101)”或研究生專業為“課程與教學論(A040102)、學科教學碩士(專業碩士)(A040113)”,專業研究方向須與崗位學科方向一致。考生提供成績單及所在院系出具的專業研究方向證明,由選聘單位進行綜合判斷是否符合崗位專業要求。
(2)所學專業必須與崗位要求的學歷層次相對應。如崗位要求學歷為“研究生”,專業為“數學”,若考生本科的專業為“數學”,但研究生的專業為“物理”,則不符合要求。
(3)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均應當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者具有2個畢業證書和2個學位證書(4本證書),可以按第二學位的專業報考。本科期間輔修的專業如無法取得教育部驗證,也沒有單獨的畢業證和學位證,則不能以輔修專業報考相應崗位。
3.報考年齡
按《崗位表》“崗位條件”中要求的年齡報考,崗位“最高年齡”要求為50周歲,報考人員必須是1973年12月26日之后出生;崗位“最高年齡”要求為40周歲,報考人員必須是1983年12月26日之后出生;崗位“最高年齡”要求為35周歲,報考人員必須是1988年12月26日之后出生。
4.資格證書要求
崗位要求職業資格(執業資格、專業技術資格)等級證書的,須提供國家統一頒發或認可的相應等級證書,同系列高于要求等級的均為符合條件。相關證書必須在2024年12月26日之前通過考試、認定或評審,且必須在報名時提供崗位要求的證書(只是通過考試、認定或評審但至報名時尚未取得證書的,視為不符合要求,崗位另有要求的從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證書類別必須與崗位要求相一致。
5.工作經歷要求
崗位要求的任教工作經歷,可按自然年或學年計算,均指在學校的教學經歷。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間的實習經歷、兼(專)職工作經歷和社會人員的兼職經歷和非工作培訓不予計算。崗位要求5年以上工作經歷,必須是2019年12月26日以前參加工作。
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須提供原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經歷證明(附件4,蓋章原件)、該工作時間段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以及其他能證明有相應工作經歷的材料(工作合同或工資單等)。
如原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經歷證明以及該工作時間段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足以證明其符合報考崗位工作經歷要求,則其工作合同或工資單等其他材料在資格初審時可暫不提供,但必須書面保證,最遲在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時提供,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接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近兩年內,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的;
(8)未經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選聘程序
本次選聘按照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
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8日(以郵件收件時間為準)。報名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名,逾期不接受報名。
2.報名方式
網上報名。報名人員按要求發送報名資料至指定郵箱(jyjrlzyk@baoan.gov.cn),郵件名以“選聘+崗位編號+姓名”命名(每人限報考1個崗位)。
3.報名材料
請按以下順序整理上傳,考生進入現場資格復審環節時也將按以下順序核對原件并收取復印件。
(1)《深圳市寶安區教育系統高中學校2024年12月選聘教師報名表》(原件word版,空表見附件3);
(2)身份證(原件掃描件);
(3)戶籍本(本人頁掃描件);
(4)學歷、學位證書及驗證證明。研究生以上學歷的以本科專業報考的,以及報考崗位對本科階段學歷有要求的,需提供本科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
(5)符合選聘條件要求的相關榮譽證書及文件;
(6)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以“在聘副高級專業技術崗位2年及以上”為選聘條件的,還需上傳單位出具的副高級專業技術崗位聘用證明材料;
(7)所有崗位均須提供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8)工作經歷證明(附件4,打印并蓋章,收原件);
(9)社會保險繳納記錄以及其他能證明有相應工作經歷的材料(如工作合同或工資單等);
(10)承諾書(附件5,打印手寫簽名,收原件);
(11)個人近期正面生活照片;
(12)其他能夠證明本人學習或實踐成果的材料;
(13)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詳細證明材料,包含不限于以下材料:
①留學歸國人員資格審查時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報考者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
②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報考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③以“省級現場課堂教學競賽二等獎以上”榮譽稱號報考的,提供明確寫有現場課堂教學競賽的榮譽證書。如以上材料未標明現場課堂教學的,需提供現場課堂教學競賽的比賽通知文件、比賽現場照片、有關宣傳報道等材料,證明為現場課堂教學比賽。
④報考者所學專業未包含在目錄中,需提供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國(境)外學歷的專業名稱不能與參考目錄完全一致的,需提供原版課程成績單、學校官方專業情況介紹等,并同時提供中文翻譯件。
⑤本科專業為“教育學(B040101)”或研究生專業為“課程與教學論(A040102)、學科教學碩士(專業碩士)(A040113)”,需提供所在院系出具的專業研究方向證明。
4.報名有關要求
(1)考生應認真對照選聘規定的報考條件,報名即視為已完整閱讀并全面理解公告,確定自身滿足報考條件。存在不符合此次報考條件事實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報名時應按照報名的要求認真提交相關資料。因考生報名時未按規定提交資料導致不通過資格初審,或因填寫信息錯誤導致后續環節被取消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2)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完全一致。
(3)每位考生限報1個崗位,違反要求多報者取消報考資格。
(4)為方便聯絡,請所有考生在應聘期間保持手機通訊順暢。
(二)資格初審
采取線上資格初審,所有資格初審通過的考生均可進入筆試環節;資格初審沒有考生符合資格條件的崗位,取消該招聘崗位。
線上報名實行誠信報考,資格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選聘條件的最終依據。報考人員須對報名信息的準確性、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本人條件不符合選聘公告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和要求的,相關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資格初審只是對報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核,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在后續招聘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因考生提供的證件、資料虛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本人負責。
(三)筆試
筆試由深圳市寶安區教育局具體組織實施,地點在深圳市寶安區,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成績合格線為70分。在筆試合格的考生中,按崗位擬聘人數的3倍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如果某崗位筆試合格人數少于招聘崗位擬聘人數3倍的,則該崗位所有筆試合格人員確定為入圍面試人員。
(四)資格復審
面試前對入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1.時間和地點:地點在深圳市寶安區,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安排另行通知。
2.入圍面試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不符合招聘條件的或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審核時間結束前補全的,取消面試資格。通過資格復審的入圍面試人員現場發放面試通知書。
(五)面試
面試由深圳市寶安區教育局具體組織實施。
1.時間和地點:面試在資格復審后進行,地點在深圳市寶安區,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安排另行通知。
2.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考生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確定,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綜合成績合格線為60分。綜合成績合格的考生方可進入體檢。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與招聘崗位數量等額的體檢人員。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首先按同一崗位面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確定;如出現綜合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則按面試主評委評分由高到低排序確定。如出現綜合成績、面試成績及主評委評分均相同的,由區教育局組織綜合成績相同人員重新進行面試。
(六)體檢
面試結果和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將于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寶安區政府在線網站教育局通知公告欄目(http://www.baoan.gov.cn/jyj/)公布。
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及近期兩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在深圳進行,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關于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有關要求執行,如體檢結果出現影響聘用的情況時,不予聘用。
(七)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將進入考察環節。由用人單位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組對其進行考察,考察包括再次資格審查和考核。同時收取進入考察階段人員提交的《違法犯罪記錄查詢授權書》。主要內容包括政治素質、道德品德、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和廉潔自律情況、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檔案的完整性、真實性等情況。
考察結束后,由用人單位出具考察報告。經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資格。
(八)公示
經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將在寶安政府在線網站教育局通知公告欄目中公示5個工作日。考察人員對公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間內向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書面申辯,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予以書面答復。其他人員對公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間內向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提出異議,事業單位或者主管部門應當及時依法處理。
(九)聘用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由區教育局按規定時間向區人力資源局申報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所聘人員按我市崗位管理制度及相關政策實施管理。
事業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前,須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的規定備案。經區人力資源局備案同意聘用后,招聘單位應及時通知擬聘人員辦理報到手續。擬聘人員應當在接到報到通知后15個工作日或調動通知確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無正當理由或雖有正當理由但未經區人力資源局批準同意未能按期報到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十)試用期
事業單位與新聘人員在聘用合同中明確試用期。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其中新聘人員屬初次就業且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辦理轉正手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
三、其他事項
(一)考生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符合崗位要求的所有資格條件方可報考。凡不按規定條件報名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
(二)考生應誠信報考,如實填報信息、提供有關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全過程,凡弄虛作假或審查發現資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考生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及時接聽,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對在選聘過程中違反招聘規定及本公告規定的單位及應聘者,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五)本次選聘不收取任何報考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選聘無關。
(六)為進一步規范干部日常管理,非深圳市戶籍考生須在入職備案后的規定時間內將本人戶籍遷至深圳市。
(七)未盡事宜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有關規定執行。
(八)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數字均包含本數。
(九)咨詢電話:
為避免因咨詢電話擁擠而影響報名,考生如對招考政策有疑問,應先詳細閱讀公告及選聘崗位表等;如仍有疑問,再撥打以下電話咨詢。工作人員僅對公告內容及政策給予解釋,不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崗位條件進行確認。
深圳市寶安區教育局教師選聘:(0755)27750517。
咨詢時間: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十)本公告由深圳市寶安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深圳市寶安區教育局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4:工作經歷證明(參考模板).doc
附件5:承諾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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