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河南信陽師范大學招聘博士研究生110人公告
來源: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5-01-08 11:46:18
信陽師范大學202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博士研究生)公告
根據《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豫人社〔2015〕55號)文件精神,我校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博士研究生)110名。
一、學校簡介
信陽師范大學創建于1975年,1978年經國務院批準為本科建制并改為信陽師范學院,1998年獲批碩士學位授權單位,現為河南省博士學位授予重點立項培育單位。2023年6月,教育部同意信陽師范學院更名為信陽師范大學。
學校設有24個學院,擁有文學、史學、理學、工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教育學、藝術學、農學、醫學等11大學科門類,80個本科專業,16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6種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與閩南師范大學、中國林科院等單位聯合培養博士生。學校擁有2個河南省特色骨干學科(群)、1個河南省特需急需特色骨干學科(群)、8個河南省一級重點學科,3個ESI前1%學科,“大別山農業生物資源保護與利用學科群”入選省首批優勢特色學科建設工程。建成28個省級重點科研平臺,其中1個河南省協同創新中心,5個河南省重點實驗室,5個河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等。
二、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以主要領導為組長,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組織部、人事處、教務處、科技處、社科處、研究生處(學科辦)、學生處、財務處等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人事處。
三、招聘崗位、專業及人數
根據我校專業技術人員崗位空缺情況和學校發展需要,2025年擬公開招聘優秀博士畢業生110名。招聘專業及人數見附件1《信陽師范大學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聘計劃一覽表》(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印發的《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為準)。
四、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本、碩、博期間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作為我校“杰出人才”“領軍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特聘教授”等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年齡可適當放寬)。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曾在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5.其他不符合招聘單位有關要求的人員。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方案經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備案后,同時發布在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http://hrss.henan.gov.cn)和在信陽師范大學(http://www.xynu.edu.cn)。招聘信息2025年度有效。學校將根據崗位報名情況,分批實施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招滿為止。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采用網上報名方式,每人限報我校1個崗位,請應聘者慎重選報。應聘者可電話聯系招聘單位負責人員,填寫《信陽師范大學應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提供報名所需的相關證書、證明材料(材料清單見附件3),并按照以下規則命名:“姓名+應聘學院”,以電子郵件的方式發送至招聘單位郵箱。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旦查實應聘人員資格不符,隨即取消應聘資格。
(三)考核
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指導下,由我校組織實施考核,采用面試方式進行,面試內容為本專業領域的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面試采取試講(技能測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語言表達能力、分析判斷能力等方面的綜合素質。面試滿分100分,面試形式為試講及綜合性考核,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將不予聘用。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工作由我校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7年修訂)》。如體檢出現不合格者,可按報考同一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檢合格人員由我校用人單位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進行考察。對有違紀違規記錄、以及其他不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經核實取消應聘資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遞補。
(五)擬聘人員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即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學校人事處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六、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依據《河南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省直事業單位聘用人員通知》辦理相關手續,其工資待遇按河南省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七、紀律與監督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將負責整個公開招聘工作的監督檢查,對舉報和申訴進行調查查處。對弄虛作假,在考核過程中作弊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將取消其應聘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八、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376-6391755(學校人事處)
監督電話:0371-69691970(省教育廳人事處)
0371-69690394(省人社廳事業處)
0376-6390701(學校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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