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安徽省體育局招聘運動員110人公告
來源:安徽省體育局
2025-02-27 09:34:39
安徽省體育局2025年公開招聘運動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優秀運動隊建設,促進我省競技體育可持續發展,根據省優秀運動隊項目設置和隊伍現狀,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印發〈運動員聘用暫行辦法〉的通知》(體人〔2007〕412號)、《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皖人社發〔2010〕78號),經研究決定,擬公開招聘110名運動員充實到省優秀運動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標準,科學選材;
(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三)規范程序,嚴肅紀律。
二、招聘工作機構
招聘工作在省體育局黨組領導下進行,由省體育局人事處、競技體育處、有關訓練單位負責組織實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對運動員招聘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省紀委監委駐省文化和旅游廳紀檢監察組負責全程監督。
三、招聘運動員范圍和條件
經省委編辦、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本次擬公開招聘運動員110名。招聘對象須符合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祖國,熱愛體育事業;
2.具備良好品行和體育道德,遵紀守法;
3.符合各項目招聘條件;
4.適應擬任職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體檢合格。
具體招聘崗位、招聘計劃和招聘條件,詳見附件1。
四、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3月7日前)
應聘人員應完整填寫《運動員招聘報名表》(附件2),并附相關報名材料,于3月7日前送達各招聘單位人事部門。報名材料包括:身份證復印件、符合招聘條件的證明材料,以及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1張。報名材料不予退還。
(二)資格審查(3月11日前)
各招聘單位負責資格初審,匯總資格初審合格人員信息并填寫《運動員招聘情況匯總表》(附件3),于3月11日前報省體育局人事處、競技體育處。省體育局人事處、競技體育處負責資格復審。
鑒于運動員崗位的特殊性,招聘崗位不設最低開考人數比例,省體育局將按符合條件的實際人數組織選拔。
(三)文化測試(3月14日前)
省體育局有關處室和招聘單位,按照《招聘運動員工作文化測試方案》(附件4),組織文化水平測試。
(四)專項測試(3月20日前)
省體育局組織由有關處室、省體育科學技術研究所、招聘單位和專家參加的測試組,按照《招聘運動員工作專項測試方案》(附件5),結合各運動項目特點,對運動員進行專項、體能、機能等測試。
省體育科學技術研究所按照各項目選材評價指標權重對參加統一測試的運動員進行綜合評定并排序,評估因素包括:個人或所在團隊比賽成績;技術特點;體能素質;近期成績提升速度;發展潛力以及部分項目所要求的身體形態特征等。
獲得全國最高水平比賽前八名以上成績的運動員,免予專項測試。
(五)體檢考察(3月31日前)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單位負責統一組織實施。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執行。跆拳道、散打、拳擊運動員體檢需增加腦電圖項目。
考察工作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的用人導向。重點考察擬聘運動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專業能力、運動成績、遵紀守法以及試訓期間表現等情況。在考察中,發現考察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將其確定為擬聘用人選:
1.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2.在各級各類比賽中弄虛作假、違反賽風賽紀和反興奮劑相關規定的人員;
3.不適宜作為運動員的其他情形。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六)審核公示
省體育局確定擬聘運動員名單,經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報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報批(備案)手續。
(七)簽訂聘用合同
根據國家體育總局等六部門《關于印發〈運動員聘用暫行辦法〉的通知》(體人〔2007〕412號)規定,各招聘單位與招聘運動員簽訂《安徽省優秀運動員聘用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及相關規定。聘用未滿16周歲的運動員,需征得其法定監護人同意。
五、本方案未盡事宜,由省體育局負責解釋。
特此公告。
附件:1.省體育局2025年公開招聘運動員崗位條件表
2.運動員招聘報名表
3.運動員招聘情況匯總表
4.運動員招聘工作文化測試方案
5.運動員招聘工作專項測試方案
安徽省體育局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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