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河北保定學院選聘教師14人公告
來源:保定學院
2025-03-11 17:50:00
保定學院2025年公開選聘教師公告
根據《中共河北省委組織部、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2011]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面向社會公開選聘教師14名,現將選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聘理由
1.采取選聘形式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是深入貫徹中央、省擴大高校用人自主權的舉措之一。
2.采取選聘形式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是學校實施“人才強校”戰略,建設符合新時代要求、受人尊重、特色鮮明的地方高水平應用型大學建設所需。
二、選聘人數
公開選聘教師14名。
三、選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政治立場堅定,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適合崗位需求的專業技能水平,無違法違紀行為。
3.2025年應屆畢業生須為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國(境)外高校畢業生須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博士學歷學位認證書。
4.身心健康,符合崗位相關要求。
(二)崗位條件及有關要求
各專業選聘名額及選聘崗位所需具體條件詳見《保定學院2025年公開選聘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
選聘崗位條件中凡涉及到年齡、工作時間經歷、戶籍等需要進一步確定時間的,具體時間計算日期截止到選聘《公告》發布之日(2025年3月11日)。
留學回國人員和其他國(境)外學歷學位獲得者或畢業于國內院校自設學科的應聘人員,專業名稱與選聘崗位要求專業不完全一致,但所學專業課程與選聘崗位專業課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該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的,經學校根據應聘人員在校期間所學課程、研究領域及畢業院校開具的學科專業證明等材料進行綜合研判同意的,可報考該選聘崗位。
四、選聘程序
(一)報名及要求
報名時間:2025年3月12日9:00至3月19日17:00。
采取網上報名、網上審核的方法,每人限報一個崗位,不設開考比例。
請應聘人員下載并填寫《保定學院2025年公開選聘教師報名表》《應聘人員基本情況一覽表》和本人相關材料掃描件文件夾(包括:本人身份證、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本科和研究生階段的畢業證與學位證、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學信網教育部本科與研究生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發送到指定郵箱(郵件標題請務必注明:崗位代碼—崗位名稱—姓名—專業—學歷學位)。
(二)資格審查
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選聘二級學院按照選聘公告公布的條件要求,依據應聘者提供的報名信息,對應聘者的學歷學位、年齡、所學專業與選聘崗位專業、畢業院校、從業經歷等情況進行審核,通過電話和電子郵箱的方式通知本人,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2025年3月26日,地點:保定學院理科樓。
參加現場資格復審人員須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海外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2025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國(境)外高校畢業生須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博士學歷學位認證書。
現場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環節。
(三)面試
面試時間:2025年3月27日,面試地點:保定學院理科樓。
1.試講
應聘人員根據各教學單位所要求的講授范圍試講(時間20分鐘),音體美類專業須有技能展示環節。試講總分70分,其中:儀態儀表10分,書寫10分,內容組織15分,專業學術水平15分,教學方法10分,學法指導10分。
2.答辯
試講結束后,由應聘者抽取題目(兩道專業題、一道公共題)進行答辯(時間10分鐘)。答辯總分30分,其中:語言表達15分,應變能力5分,綜合印象10分。
3.評委打分
按照選聘崗位分組面試,每組評委7人,由異地選派專業教師擔任。
評分采取體操打分法,即分別去掉1個最高分和1個最低分,其余5名評委的平均分為應聘者的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所有位數。本組面試結束后即在面試地點公布面試成績。
評委根據每名應聘者的試講及答辯情況,按照測評要素進行打分。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低于70分者,取消進入后續資格。
(四)確定進入體檢應聘者名單與公布
學校依據應聘者面試成績排名,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按照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名單。面試成績并列時,優先進入體檢程序的順序為:教齡長者(以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為準)、職稱高者、取得最高職稱早者。
進入體檢環節名單在學校網站首頁公布。
(五)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招錄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初檢不合格可以復檢一次,復檢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無故未按時參加體檢的、放棄體檢資格及復檢不合格者,按照合格分數線以上從高分到低分同一崗位依次遞補。
(六)考核
體檢合格者由學校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考察考核。并按要求提供人事檔案及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等相關證書、證明資料的原件。不能按規定提供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或在此期間自動放棄,以上所空出的崗位計劃依據總成績在同一崗位內依次遞補。出現分數相同情況時,優先遞補的順序同優先進入體檢程序的順序,經體檢、考核合格的,報學校校長辦公會、黨委常委會研究審定,確定擬聘用人員。
(七)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保定市人社局及學校官網首頁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進行遞補。
(八)聘用
公示無異議者,由市教育局會同學校報市人社局、編辦、財政部門辦理聘用、流動、入編、增資、社會保險等手續,納入事業單位管理。
(九)試用
按相關政策規定落實試用期管理制度。初次就業的試用期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本次選聘產生的相關費用及保障工作由我校承擔。
五、有關規定與要求
(一)不在選聘范圍人員
1.現役軍人;
2.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
4.普通高等學歷教育(非在職)在讀學生(不含2025年應屆畢業生)。
(二)不得應聘人員
1.在黨政處分期內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4.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失信被執行人;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公開招聘執行回避制度
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文件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凡有下列親屬關系的,不得在同一事業單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人員的事業單位聘用至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也不得聘用至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內設機構正職崗位: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親關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配偶;其他親屬關系,包括養父母子女、形成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近姻親關系。”,嚴格執行回避制度。
(四)有關要求
每名應聘者只能應聘一個崗位,一旦出現重復報名情況,視為應聘者報名無效。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的應聘者,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選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應聘者不符合選聘條件,取消應聘資格。
六、紀律與監督
1.相關人員要認真執行回避等有關規定,構成回避情形時,要自覺、主動回避。
2.在選聘過程中發現違紀違規行為,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3.選聘工作全程在紀檢監察部門監督、指導下進行。
4.教職工如有以上親屬關系人員應聘,請及時向人事處備案。
保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保定學院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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